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0年
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以及《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19〕12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改善学缘结构、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现将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0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学院组成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组
二、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哲 学——2019年9月29日上午9:30学院217会议
(二)复试方式:
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顺序在面试前由抽签决定。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面试由两部分组成:
1、申请者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心理健康状态等。
2、复试小组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提问,该环节主要考察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的了解及发展潜能,学生的知识面、应变能力等。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提问2—3个难度相当的本专业相关问题。
3、复试小组对学生的回答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给出评分,总分100分,最后计算出每位学生的平均得分。
(三)体检时间:2019年9月30日(全天)
体检地点:北校区校医院
三、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思想政治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四、接收推免生的程序
(一)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于2018年9月28日起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申请。(我院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和人数详见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贵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复试通知书,学生应按招收单位的要求及时回复确认。
(三)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学生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取
(一)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三)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gs.gzu.edu.cn/)。
(二)已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预选拔拟优录的考生,无需再次参加复试,但必须获得所在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申请。
(三)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院切实发挥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形成自律有序的工作氛围。凡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