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贵州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贵大发〔2019〕28号精神,为加强对研究生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现拟定以下研究生培养计划。
1、入学教育(1学分)
参加入学教育系列活动,考核合格。
2、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0.5学分)、科研实践(0.5学分)、助教(0.5学分)、助管(0.5学分)、必须完成其中两项
助教环节,博士研究生须参与至少一门本科生课程,协助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并提交助教书面报告。硕士研究生须协助导师完成至少一门本科生课程的教学并提交助教书面报告。
助研环节,博士研究生须主持厅级、校级以上项目、或承担导师省级以上项目的子课题,并提供书面材料证明。
3、文献阅读(1学分)
所读书目要求:原则上为个人培养方案所列书目,也可选择其他专业书目。
读书笔记要求:必须手写,不少于5000字,研究生本人每月提交一次,具体提交日期为每月最后一周,寒暑假顺延至开学。
提交要求:读书笔记学院检查并盖章后拍照上传到研究生综合教学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培养环节)。
4、发表论文
按照《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1修订版)执行。
5、学术报告(1学分)
公开做学术报告至少1次,博士生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在省级或以上学术会议上完成会议发言至少两次,每次发言须有会务组或相关材料证明。
6、立德树人(1学分)
参加两次学校相关会议,一次0.5分,并提交会议心得由学院盖章。
7、学术活动报告(1学分)
19级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参加学术报告至少20次并完成会议报告(现场盖章);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参加学术报告至少30次并完成会议报告(现场盖章),申请学位论文开题前须完成至少15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参加学术报告至少30次并完成会议报告(现场盖章),开题前需完成至少15次。
8、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1学分)
参加两次学校、培养单位组织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报告会、座谈会,学习相关资料,一次0.5分,并提交会议心得由学院盖章。
9、跨专业研究生理论基础提升环节
跨专业研究生除了完成培养计划中的课程之外,还须参加中、西哲学史课程中的一门以及相关专业课程一门,并完成课程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