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哲学学院
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贵州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督查小组、复试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二)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三)招生工作复试小组
1、哲学学院复试第一组〔马克思主义哲学(代码010101)〕
2、哲学学院复试第二组〔中国哲学(代码010102)、宗教学(代码010107)、逻辑学(代码010104)〕
3、哲学学院复试第三组〔美学(代码010106)、科学技术哲学(代码010108)、伦理学(代码010105)、外国哲学(代码010103)〕
二.工作职责
(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主要职责
1. 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组织机构设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内容程序以及评价评分标准等。
2. 执行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3. 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 按照国家保密要求,组织命制、保管本单位复试试题。
5. 按照相关要求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及软件培训。
6. 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规范、高效。
7. 制定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应急预案。
8.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简单放权、层层转交。
(二)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工作职责
1.检查复试前的准备、复试过程的组织实施、复试后的资料归档等流程是否严格规范。
2.负责对考生的终评成绩进行复核。
3.负责监督复试考场全程录音录像。
4.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接受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三)招生工作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 接受招生指导小组的业务、政策、纪律培训。
2. 制定复试小组面试流程、面试题库、评判规则及评分标准,负责对复试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并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3. 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4. 对复试成绩进行汇总并提出2023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二)复试分数线
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同时需总分达到323分,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及代码 | 普通招考计划(不含推免) |
010100 |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01 | 15 |
中国哲学02 | 9 | ||
外国哲学03 | 7 | ||
逻辑学04 | 3 | ||
伦理学05 | 4 | ||
美学06 | 5 | ||
宗教学07 | 3 | ||
科学技术哲学08 | 5 |
(四)复试内容
1.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专业素养综合面试三个部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考生确认回答完毕可提前结束面试环节。
(1)英语测试
英语听说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2)专业课笔试
专业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3)专业素养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50%。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同时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状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资格审查内容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28日报道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复试费收费凭证。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费用
1.考生在学校的自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必须携带身份证+银行卡)。
2.缴费标准:100/人,因各种原因放弃复试的,概不退费。
3.自助缴费机地点:
阳明学院(西二区崇文楼一楼大厅),
财务处(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
师生服务中心(西二区明政楼一楼),
学务大厅(西一区三栋),
三号行政楼(东校区),
南校区一号学生公寓、二号学生公寓。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按照复试考生所报专业方向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高低顺序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40%+英语测试×10% +综合面试×50%。
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七.公示
学院官方网站将在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示复试结果。
八.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体检时间:2023年3月27日-30日
体检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校医院
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监督电话
贵州大学哲学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292031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8292217
贵州大学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附件2 2023年贵州大学哲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pdf
附件3 贵州大学2023年哲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哲学学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