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林的自然哲学”
贵州大学哲学学院“国慧”哲学之光系列讲座第七十四讲成功开讲
2024年10月12日下午,贵州大学哲学学院“国慧”哲学之光系列讲座第七十四讲于贵州大学人文楼217会议室成功开讲。贵州大学客座教授、贵州大学中外比较哲学研究所所长曹音教授应邀主讲,题目为“谢林的自然哲学”,此次讲座由贵州大学哲学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郭晓林副教授主持。
此次讲座主要围绕谢林的《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一书展开。讲座伊始,曹教授提出谢林所面临的五个难题:对象与表象的关系、物质的聚合与无限可分、物质的力从何而来、内部感觉何以能感觉到外部事物、物体的运动是怎么回事。随后曹教授指出谢林认为自然哲学的任务就是——阐明因果系列是如何产生的。
接下来曹教授从四个方面对谢林的自然哲学进行讲解。首先,曹教授提到了谢林的引力和斥力概念,他指出,大自然通过引力和斥力达到它全部的多样性现象。现在我们从大自然更替这个个别规律,上升到一种普遍规律,引力和斥力支配着整个地球。其次,曹教授指出通过引力和斥力能够产生出独立的物体。再次,曹教授对物质概念进行解析,他指出,物质概念起源于人对外部世界的直观,引力和斥力是物质的本性,引力和斥力的交互活动就是物质的质的互相吸引和排斥,将物质的质当作研究对象的那门科学就是化学。由此,曹教授进入第四部分化学哲学的讲解,他指出,引力和斥力是化学的本原或基本规律,化学应该附属于物理学。
最后,曹教授总结道,考察大自然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认知绝对者,即宇宙。绝对者包括理念(精神)和大自然(存在),大自然是理念的外化,通过对大自然的考察,我们就可以认识绝对者,因此绝对者是可以被认知的。现在,揭示有机自然的通道已经向我们打开,通过对有机自然的揭示,我们最终将全面认识这个神圣的大自然。全面认识大自然要靠我们的理性,理性是一种无差别的同一性,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因此在认识有机自然时,我们必须时刻告诫自己,大自然和理念是绝对同一的。
讲座最后,参加此次讲座的老师和同学们根据曹教授所讲内容积极提问,曹教授耐心解答。于思岩老师作总结发言并对曹教授应邀主讲表达感谢。
文字:梅欢欢
图片:朱雪薇
一审:李婧娴
二审:郭晓林
三审:黄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