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绍平,出生于湖南长沙,籍贯江西南昌,德国慕尼黑大学哲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荣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理论人才、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伦理学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科院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
出版独著《伦理学的当代建构》《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人权伦理学》《自由伦理学》《传统理性哲学的终结》《应用伦理与哲学文化》《客观理性哲学——理论与思维方式》(德文版)《中国哲学:最重要的哲学家、著作、学派与概念》(德文版)。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哲学研究》《哲学动态》《世界哲学》《道德与文明》《伦理学研究》《北京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武汉大学学报》《学术月刊》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40余篇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或摘编;发表英、德译文13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社科院重大A类项目各1项;获中国社科院优秀科研成果奖、首届罗国杰伦理学教育基金优秀著作奖。
通过比较系统深入地阐释自由与伦理、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的关系,并原创性地提出作为应用伦理学论证模式的“程序-共识论”,其论著在我国理论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从2025年起,作为特聘教授加盟贵州大学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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