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以及《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17〕127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改善学缘结构、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现将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学院组成推免复试工作组
(一)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小组:
二、推免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14:00
地点:人文楼208
(二)复试方式:
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顺序在面试时由抽签决定。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面试由两部分组成:
1、申请者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心理健康状态等。
2、复试小组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提问,该环节主要考察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的了解及发展潜能,学生的知识面、应变能力等。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提问2—3个难度相当的本专业相关问题,对学生的回答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给出评分,总分100分,最后计算出每位学生的平均得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申请者在校期间的总成绩(按科目门数折算成百分制)*0.5+复试成绩*0.5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时间地点:2017年9月30日北校区校医院
三、招收推免生的条件
(一)取得所在就读推荐高校2018届推免生资格。
(二)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收推免生的程序
(一)取得推免生资格学生于2017年9月28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申请,考生48小时内可填报三个志愿。
(二)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复试通知书,学生应按招收单位的要求及时回复确认。
(三)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学生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院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复试,在“推免服务系统”登录复试成绩,并对符合接收条件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五、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未缴费、复试和体检不符合规定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二)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三)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四)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院切实发挥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形成自律有序的工作氛围。凡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