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路清源”第十三期学术与文化邀请讲座 乡土重建的社会组织基础——论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社会学转向

所在栏目:学院动态作者: 发布者: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发布时间:2018-11-28浏览次数:654

书路清源”第十三期学术与文化邀请讲座

乡土重建的社会组织基础

——论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社会学转向

20181021日,由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伦理学硕士点主办的“书路清源”第十三期学术与文化邀请讲座在北校区人文楼217会议室展开。本期讲座邀请了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社会学博士马良灿老师,讲座主题为:乡土重建的社会组织基础——论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社会学转向。参加本次讲座的有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宋君修、张连富等老师、哲学专业学生及其他专业的哲学爱好者。讲座由伦理学硕士点负责人宋君修老师主持。

讲座正式开始前,宋君修老师首先对马良灿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简单介绍了马良灿教授和此次讲座的主题。随后,在同学们热情的掌声中讲座正式开始。

马良灿教授提出:“乡村建设一直是中国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与社会发展基石。在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面对急速变迁的乡土社会,我们要探索‘乡村建设的主体是谁’‘建设什么’‘重心在哪’‘出路何在’‘通过乡村建设要达到什么目的’等问题”。马良灿教授还分享了自己读《梁漱溟全集》的感受。他认为:梁漱溟乡村建设的核心,就是“重建乡村社会组织,增进和修复乡村社会关系”。并且,梁漱溟的思想始终坚持一种社会立场,贯穿了地道的社会学思维,体现出明显的社会转向。

在提出这个观点之后,他介绍了一些学者对梁漱溟乡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的评价。例如,郑杭生、李迎生认为: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的主要依据是中国文化失调论,他以重建社会组织为基础的乡村建设运动本质上是一场乡土文化的重建之路。钱理群认为:梁漱溟乡村建设运动根本上说是一场启迪农民精神与自觉的中国传统儒学复兴运动。

综合前人的探索,马良灿教授发现仅从文化路向解读梁先生的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会误解梁漱溟先生的乡村建设所彰显的社会内涵,忽视梁先生一直重视“村落社会及其结构“、致力于思考社会问题并修复和改善社会关系,实现乡土重建的社会学转向。因此,面对现实语境,我们有必要对梁漱溟先生的乡村建设理论及其乡村建设实践的社会学转向进行解读,恢复梁漱溟先生所倡导的乡村建设理论及其实践在中国社会学中的学科地位及其在当代乡村社会建设中的价值。

马良灿教授接着介绍了乡土建设的社会结构基础。乡村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修复和重建乡村社会组织与社会关系,明晰中国传统社会组织构造与社会结构关系的真实形态,认清乡村社会的运行逻辑与社会基础,明白中国传统乡村是伦理本位以及职业分途的社会,是教化、礼俗和自力软性社会治理方式。

介绍完了乡土建设的社会结构基础,马良灿教授分析了乡村社会生活解体的原因。其一,自觉破坏。主要是指在面对西方列强入侵过程中所形成的由各类社会有识之士发动的各种救亡图存、变法维新与思想文化解放的社会运动。其二,西方社会以彰显个人自由和权利为特征的价值观念对中国传统社会所形成的伦理本位、互以对方为重的社会组织结构造成了根本性冲击,建基在职业分离基础上的社会阶层结构经历了剧烈的社会思潮的洗礼。

面对乡村社会生活解体,马良灿教授阐述了乡土重建的社会组织构造与实践表达。他认为梁漱溟先生乡村建设理论的核心,不仅在于发现乡土社会的运行机理与社会结构基础,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乡村社会重建的实践行动与社会学表达上。乡村社会建设的核心在于“建设一个新的社会组织构造”,在于“增进社会关系(由散漫入组织),调整社会关系(从矛盾到协调)”。这个新的社会组织构造是对中国古人倡导并付诸实践的“乡约”的补充改造。将建立新组织、创造新社会作为乡土重建的根本;新乡村组织建设是源于乡村社会内部的自发性社会运动,其主导力量是乡民和民间力量而非政府强制,突出乡民参与的主体性和自愿性。

联系当前迷茫的乡村建设现状,马良灿教授提出了梁漱溟先生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当代价值。第一,梁漱溟先生的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表达,体现了一个社会学家应有的社会情怀和鲜明的社会转向。第二,梁漱溟先生将乡土重建视为一个系统,以乡村内生性社会组织为切入点,从启迪农民自觉、促进乡村互助合作、重建乡土社会结构、将教育教化、经济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统合于乡村建设实践中,建构了一套完整的乡村建设理论。第三,这一理论是中国农村社会学形成与发展的基石,为社会学者从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层面推进乡村社会问题的研究提供了重要观察视角。梁漱溟先生的乡村建设理论突出乡村本位,明确将农民群体视为乡土重建的主体,从根本上回答了乡村建设是“建设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并且明确将修复和重建乡村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作为乡村建设重心,回答了乡村建设是“建设什么,如何建设”这一核心问题。梁漱溟先生将促进乡村社区团结、增进农民互助合作作为乡村建设的根本,突出了社会整合与社会团结互助对于乡村社会发展的意义。梁漱溟先生的乡土重建运动不仅体现了明显的社会学转向,为社会学观察和理解乡土重建提供了独到的观察视角,而且为当前以振兴乡村、复兴乡村为目标的新乡村建设运动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

 马良灿教授完成“讲”的部分之后,大家对马良灿教授讲解的一些内容进行了提问和讨论,文学与传媒学院一位老师问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根本的还是经济问题,那么,面对农村空心化、城乡二元对立,农民的价值观会发生改变吗?”马良灿教授指出,社会的最大问题是:社会不平等,贫富差距大。现代社会资源的堆砌和浪费现象严重,社会政策跟不上经济发展。因此,新农村建设,要从资源分配、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综合发力。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一位同学问道:“乡村复兴,复兴是回到过去吗?什么样的乡村是一个合理的乡村?现在如何体现和建设农民主体性地位? ” 马良灿教授认为:“首先,乡村复兴不是回到传统,是建立新的契约。其次,现在的乡村是分散的,不是一个统一体。因此,可以建立村庄共同体,这种村庄共同体是农民共同的价值认同。我国在2016年提出农民主体性问题,在201 8年提出尊重农民主体性。目前,就土地征收、移民搬迁等问题,要尊重农民意愿。”

宋君修老师对现场的交流做了点评和总结,并以哲学的思维逻辑引导同学们深刻地思考。


撰稿人:王占发  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