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十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所在栏目:党建思政作者: 发布者: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发布时间:2019-11-20浏览次数:902


贵大党校〔20194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十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结合2019年校党校工作安排,决定举办贵州大学第十期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时事政治及《党员发展对象与新党员培训教程》(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826日印发)、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修订)和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等,重点进行新时代党员标准、党员先进性和合格党员教育,进一步加深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历史和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使发展对象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组织观念,了解党内生活的规矩、原则和要求,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参与党领导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努力做一名合格党员。

二、培训对象与时间

参加培训的学员(含教工及学生学员),应是各基层党组织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校入党积极分子考试并获得党校学习结业证书,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被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的人员。各基层党委(党工委)确定发展对象人员名单后报校党校教务科。校党校根据上报人数情况分批编班安排培训。培训时间为2019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三、培训方式与安排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采取班级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原文自学、讨论交流、专题讲座培训和基本知识测试四个环节。

第一、第二环节不少于10学时,由各分党校在1025日前组织完成,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马列读书会等形式搞好专题学习和讨论,督促检查学员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情况。第三、第四环节工作由校党校统一组织开展,各学院分党校相关人员、学生班干参与管理服务、考核测试等工作。为不影响整体培训进度,各分党校要于1016日前举行开班仪式,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专职组织员须在开班仪式上作专题辅导讲话或报告。(各环节的时间节点详见附件1

四、学员管理与考核

1.班干选配。各分党校要按照每30名学员配备一名班干的比例,严格推选具有较好组织协调能力的学员担任班干。班干负责本班学员的签到、考勤、课堂纪律监督、学习讨论、笔记心得督查和相关组织工作。

2.考勤管理。在班级自学和交流研讨环节,若学员旷课1学时,迟到、早退达到3次,因私请假超过4学时,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学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批准签字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报学校党校,同时根据情况自行补课。在集中培训环节,不得以任何事由请假,迟到或早退达到2次,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3.课堂纪律。在班级自学、交流讨论及专题讲座中,学员要专心听讲、积极发言、认真笔记、撰写心得。若违反课堂纪律(如玩手机、睡觉等)达到3次,自学阶段笔记少于30页,集中培训阶段笔记少于10页,笔记中无心得体会或不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4.学员考核。学习培训结束后,校党校将于12月上旬前统一组织上机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员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机试成绩综合决定。前三个环节的学习表现作为平时成绩,总分为100分,85分以上者定为合格,主要考察学员学习态度、出勤率、党课笔记及心得体会等。第四环节基本知识机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60分以上者定为合格。平时成绩与机试成绩均合格者,由校党校颁发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校党校将考核测试结果反馈给各分党校,作为确定发展对象是否能够入党的必要条件。相关培训记录由校党校存档。

五、有关要求

1.党员发展对象参加培训是其入党的前提条件,也是党员发展的重要程序之一,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组织发展的参考。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统筹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工作有关规定,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参加培训及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应重新参加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发展。

2.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要认真组织学员报名,将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基层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于927日(本周五)前报送学校党校教务科贤正楼办公室(西校区贤正楼21013室),电子档发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党校)邮箱:org@gzu.edu.cn。同时,及时领取和发放党课教材(另行通知时间)。

联系人:曹恒源;联系电话:88292301


附件:1.《贵州大学第十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安排》

2.贵州大学第十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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