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员先锋岗” 设立方案》的通知

所在栏目:通知公告作者: 发布者:哲学学院发布时间:2021-05-21浏览次数:1689

中共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委员会文


院党20218

中共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员先锋岗”设立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217号)、《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大学开展“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大党发〔202118号),为实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充分发挥我院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全体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员先锋岗”设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委员会

2021518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员先锋岗”设立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217号)、《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大学开展“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实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充分发挥我院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全体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1年在我校发表的5·9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十四五”时期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一名党员一份责任,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活动目标,大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带头学习强素质;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争一流;带头服务比贡献;带头自律树形象;充分彰显党员风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教风氛围。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全体党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充分展示党员的风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

    三、岗位设置与岗位要求

(一)“学习先锋岗”。以本科生党支部为单位,在本科生党员中大力倡导学习活动。要求学生党员仰望星空立大志,止于至善明大德,博学笃行成大才,脚踏实地担大任。实学实干,严谨求学,勇于创新,努力学习掌握科学知识,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运动的好习惯、交流的好习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全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前10%。岗位数:3

(二)“学术先锋岗”以教工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为单位,在全体硕士生、博士生、教工党员中大力倡导学术科研活动。要求党员立足岗位,自觉遵守学术纪律和学术规范,根据学科和专业方向,面向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前沿、面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前沿,积极开展学术。

研究生学业内发表有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教工聘期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获国家、省科研项目1-2项。岗位数:10

(三)“安全文明先锋岗”以研究生党支部、本科生党支部为单位,选派学生党员开展安全文明服务和安全文明督察活动。要求党员热爱学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有高度的有责任心、有正义感,以身作则,熟悉并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塑造良好良好。及时发现并勇于纠正寝室、教室、学生自习室、楼道、微信群等公共场所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不文明行为。

全年没有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发生。岗位数:30

(四)“教学先锋岗”。以教工党支部为单位。要求党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高尚的师德,关心、爱护、尊重学生,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中勇挑重担。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积极打造精品课程,发挥课堂育人的主阵地作用,积极参加全校、全省、全国教学大赛。

2-3年,有全国、全省教学名师1-2人。岗位数:7

(五)“育人先锋岗”以教工党支部为单位,要求党员率先落实学校“三全育人”要求,把“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尽职尽责,积极帮助学生升学、就业和创新创业,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目标,教书育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在学生升学率、就业率达到学校规定目标。岗位数:10

(六)“和谐互助先锋岗”研究生、本科生党支部为单位。要求党员密切联系学生,与困难学生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学院党委、行政反映并尽力帮助解决学生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构建2党员+1名困难学生工作方式

及时帮助有困难的学生。岗位数:4

    四、组织和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党员先锋岗”,是“为群众办实事”的长期硬性要求,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举措,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设立“党员先锋岗”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支部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使先锋岗活动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有利抓手。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先锋岗建设。要抓好教育引导,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党员主动将日常工作与创建先锋岗活动结合起来,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突出工作实效。要将设立“党员先锋岗”与庆祝建党100周年、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针对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科研工作、服务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抓好典型示范,通过亮出党员旗帜,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切实解决一些影响学院科学发展的难题,为推动学院实现内涵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简报、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先锋岗”的先进事迹,在全院师生员工中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梳理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及时报道。争取树立一批典型,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学院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各党支部是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年底,学院党委将对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并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以典型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中共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委员会

202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