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审实施细则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4〕4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院博士生导师实行岗位管理,实施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制,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博士生导师岗位资格年审办法。
一、岗位基本要求
(一)博士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能力。
(二)申请者应符合《贵州大学校内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4〕23号)中相关要求。校外兼职导师须通过学院选聘,并在“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sgl.gzu.edu.cn/)中上传“贵州大学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附件1)。
(三)近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研究生导师:
1.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行为。
2.申请者或指导的研究生出现科研、学术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申请者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质量问题的(包括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贵州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或者“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等情况)。
(四)申请者须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岗位的申请者须具有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的经历,学术造诣精湛,科研成果丰硕,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且有在研课题,科研经费充足,能够提供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所需的经费,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博导年审要求: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和集刊)或与本学科相近的SCI/SSCI期刊(不含曾被或正被中科院预警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2.年均科研经费到账:人文社科类3万元以上。
二、工作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校要求每年发布博士生导师岗位条件、实施细则及启动申报通知。
(二)申请人须根据通知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博导年审信息材料,提供支撑材料至学院保存备查,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后,学院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将年审结果报校研究生院。
三、其他说明
(一)申请学术型的导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博士招生单位申报学术型博导岗位,且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下的1个二级学科申请博导岗位。
(二)申请人如在本次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博导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
(三)申请人请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12: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至院研究生科。
贵州大学哲学学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