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奎那思想中的行动与德性生成
贵州大学哲学学院“国慧”哲学之光系列讲座第九十三讲成功开讲
2025年7月1日下午,贵州大学哲学学院“国慧”哲学之光系列讲座第九十三讲于贵州大学思贤楼204会议室成功开讲。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归伶昌副教授应邀主讲,主题为《阿奎那思想中的行动与德性生成》。本次讲座由贵州大学哲学学院陈刚老师主持。
归伶昌副教授的讲座围绕“阿奎那行动因果理论中的德性”这一核心主题,系统阐释了其实体-偶性关系的形而上学基础。他首先以《论存在者与本质》为依据,详细分析了实体-偶性之间的二重因果关系:实体作为偶性的原因;实体分有偶性。前者对应于实践理性相关能力因果地造成了德性的产生;后者对应于特定的自然倾向性被给予给个人的行动能力,从而使得个人行动能力在行动中带有德性所给予的形式性特征。
讲座首先分析了这种实体-偶性的原因性关系。实体作为“最完全意义上的存在”,是偶性存在的根源;偶性通过“分有”实体获得其存在性。这种因果关系体现为实体在动力因和形式因层面作用于偶性。归教授进一步区分:有些偶性是依据质料相对于种的形式(forma specialis)的秩序而来的,另一些偶性则是依据质料相对于属的形式(forma generalis)的秩序而来的。在偶性存在和偶性形式的因果过程中,实体的质料部分始终充当着重要的因果原则。只有将实体-偶性因果关系及其质料-形式与偶性的因果关系运用到人的行动和德性的关系中才能解释欲求和激情等在德性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
随后,讲座聚焦于行动因果对德性性质的构建。归教授指出,德性作为“良好的性质”(qualitas bona)是通过人的灵魂能力(potentia animae)依赖于灵魂,直接与德性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的是灵魂能力。习得的德性(习性)也是由灵魂能力的原理(principia)产生的。德性作为偶性,是灵魂能力上的偶性存在和偶性形式。这种偶性是质料与种的形式本性结合因果地产生的。德性是灵魂能力之欲求能力与正确的理性能力(ratio recta)结合的因果产物,进而作为结合产物的审慎(prudentia)产生,随后才能产生其它德性。归教授首先反思了理性-欲求活动给予德性发生的因果作用机制,进而反思了行动中自由选择对德性发生的因果作用影响。阿奎那还将德性发生区分为习得的德性和非习得的德性。因为实现活动无法朝向不同或者相反的方向。所以只有那些行动原则部分在自身之内且部分在自身之外的,才是习得性德性。因此这种理性能力(vires rationes)的德性,既不是能力本身,也不是感性能力那样的“受动状态”,而是习性(habitus)。习性的形成也同样具有某种自由选择的特征。
讲座的第三部分探讨了实践活动个体分有作为其偶性的德性。归教授阐释了阿奎那的分有理论,特别是“主体分有偶性”的本体论分有类型。当作为实践活动个体的主体分有德性这一偶性后,德性反作用于主体,赋予其行动能力三重形式特征:1.一致性(uniformitas),即行为的稳定倾向;2.迅速性(promptness),即无需反复探究,能力即行动;3.愉悦性,即因德性行动契合被德性塑造的“准自然”倾向(per modum cuiusdam naturae)而令人愉悦。
归教授总结道,阿奎那通过实体-偶性因果关系的形而上学框架,清晰地展现了德性生成的本体论结构:一方面,灵魂能力作为动力因和形式因生成德性偶性;另一方面,实践活动个体分有德性偶性,获得稳定的行动特征。这种分析揭示了阿奎那形而上学与伦理学体系的深刻一贯性。最后,归教授联系麦金泰尔德性伦理学进行了托马斯主义反思,指出麦金泰尔强调德性具体形态植根于历史传统即叙事统一性,而阿奎那理论则在本体论层面揭示了欲求机能的先天质料性是德性个体化形态的基础,为美德伦理应对“道德运气”等挑战提供了形而上学依据。
随后,参会师生踊跃发言,与归教授就相关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深入讨论。最后,陈刚副教授作总结发言,并再次对归伶昌副教授应邀主讲表达感谢。
图文:魏秀瑾
一审:陈 刚
二审:郭晓林
三审:黄 梅